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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9.02

    请问商品房拿房的时候一定要交契税吗?我能不能拿了房,不去急着办房产证,等想拿房产证的时候再交契税!我知道以前是可以的!好像现在是不是不可以了?拿了房就必须办证交税了……

    宋晨资深置业专家

    您好,目前的流程一般是先交税再办证,有些商品房交付现场即办证,房管局相关条口也都会派人到交付现场,交税办证一步到位,方便业主。如果不是当场办证的情况,业主也可以选择什么时候去办证,但是通常都要先交税。而且现在限售政策执行,早点办证对未来房产的流动性也会更有利一些,免得过几年万一想卖房,结果因为办证迟无法交易也很尴尬。所以如果没有特别的原因,早点办证也不是坏事。以上就是我的回答供您参考,麻烦您抽空给个好评,十分感谢~~

  • 2020.08.21

    公正过的房子 婚后过户算双方的吗

    365房博士

    您好,这里是365房博士。我是房博士黄青维,如果婚前财产公证约定过房子属于个人财产,那么即使婚后过户,依旧属于个人财产,属于感谢咨询,祝生活愉快! 感谢提问,希望您对我的回复进行评价。

  • 2020.08.19

    房博士您好,我在婚前在句容碧桂园有套房子还没有办产权证,现在结婚了想去办证,需要把配偶的身份证件也带去吗?能否只办我一个人名字的产权证?

    365房博士

    您好,这里是365房博士。需要带上,婚前买的本来就只有你一个人的名字,如果需要的话,结了婚的加名也不麻烦。 麻烦您抽空给个好评,十分感谢。

  • 2020.07.25

    请问,男友婚前买房,房产有100多万的贷款,银行规定不允许另加名字嘛?

    朱梓暄房博士

    你好,是的,都是需要等贷款还完之后,才可以加名字。 期待您对我的回复给予好评,祝您生活愉快。

  • 2020.06.26

    你好,购买了二手房,合同约定过户前卖房迁户口。现在马上过户了卖房夫妻说迁不了。他们出示的信息显示,夫妻和家里都是南京本地人,这套房是妻子名下唯一住房,她婚前买的,目前妻子户口在南京但是反而不在这个房子里,她丈夫及丈夫的母亲户口在这个房子里,丈夫说他名下无房。卖家称,他们夫妻名下只有这唯一一套房,无法迁到别的房子,过户前因名下有房也做不了投靠。 我想知道他们说的对不对,过户前真的签不了?

    宋晨资深置业专家

    您好,既然卖家妻子的户口能落在别的地方,她丈夫的户口完全可以跟着妻子,迁到妻子户口所在的房产里,所以现在的问题在于卖家男方母亲的户口能不能也挂靠过去,有说法是只要户主同意,也可以迁进去,但是具体怎么执行的确需要和派出所方面确认一下。 即便卖家最后始终不能迁户口(这种可能性极小),您也可以拿着购房合同,付款证明等材料前往房产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要求派出所配合强制执行卖家户口迁出到社区集体户口中。当然,迁到社区集体户口的要求比较严格。 另外,因为在合同中规定了户口迁出要求,对方就应该按照合同规定执行,否则视为违约,您可以要求赔偿,建议和对方明确这一点,让他们自己联系派出所,咨询户口迁出的问题,尽快办理迁出。理论上他们都是南京本地人,不至于没有地方迁户口才对。以上就是我的回答供您参考,麻烦您抽空给个好评,十分感谢~~

  • 2020.06.09

    在南京,父母买房,可以加上小孩的名字吗?具体怎么操作?

    365房博士

    您好,这里是365房博士。可以直接去房产局办理,房产证上加直系亲属的名字即将房屋的部分产权(具体比例双方可约定)转移给直系亲属,双方可约定具体的转移方式:赠与或买卖。①房屋赠与:直系亲属之间无偿赠与房产,免征增值税和个税,只需交3%契税。②房屋买卖:按照正常的房屋买卖税费标准。 感谢提问,希望您对我的回复进行评价。

  • 2020.06.08

    请教下,南京夫妻组合公积金加商贷款,公积金用两人的,房产证上是不是必须两人名字

    刘欢欢资深房产专家

    你好,感谢你的信任~这个不一定的哦,婚后买房,用公积金+商贷组合贷,房产证可以只写一个人名字的。 不过,需要提醒你的是,如果你们这套房子当初报名摇号,在开发商那边报名是两个人名字,公证摇号的时候也是两个人名字,那么,最后房产证一般就是要写两个人名字,需要跟报名的时候一致的,所以建议你们夫妻报名的时候,以一个人报就可以了。感谢您的咨询,希望您在右下角对我的回复进行评价,十分感谢~

  • 2020.06.06

    你好,父亲离婚刚买了一套房子,我想把我的名字加上,本人已婚,可以加名字么?

    宋晨资深置业专家

    您好,能否加名取决于两个因素,首先是您家庭名下是否还有购房资格,也就是您和您配偶名下房产数量如果≥两套,你们已经被限购了,这种情况不能再加名,如果<两套,那就可以加名。 其次,还要看您父亲买的这套房产是否有贷款,在房贷未还清的情况下加名,必须要征得贷款银行的同意,这方面建议您具体和贷款银行协商,银行方面同意了,出具相关文件办理相关手续后才能到房管局加名。如果没有贷款,就简单多了,直接去房管局加名就好。以上就是我的回答供您参考,麻烦您抽空给个好评,十分感谢~~

  • 2020.05.28

    我现在是离婚状态,在离婚之前和老公在浦口高新区买了个门面房,预售合同上是我两个人名字,现在想办我一个人名字可以吗?怎么交税谢谢

    傅秋月江宁房博士

    看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了。如果是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则可以登记自己的名字,如果是婚后财产就不能只登记自己的名字。比较复杂,其实最简单的方法就是直接去房管局窗口办,他如果允许只办你一个人的名字就可以,不可以的话就只能办两个人的名字。 一、按照新婚姻法规定,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均为共同财产。 二、新婚姻法对于婚后房产权属问题的其他几种情况: 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离婚时房屋的分割 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房产证虽然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 5、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升值,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的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2)购买商品房; (3)购买经济适用房。购买以上三种房屋,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法院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判决。 6、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房屋,子女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 在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在离婚时,一方突然提出,买房子的钱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赠与的,并拿出借据证实。对此,法院一般的做法是,首先看另一方的态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认,法院一般不对该债权债务是否成立进行实质性审查,因为债权人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因此,法院在这类案件中,在对房屋进行分割的同时,会告诉主张是借钱的一方可以另案起诉。 7、房产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房产证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还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对此,法院一般不会将其主动追加第三人,而是采取如下措施:(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 由当事人另案起诉;(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 8、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在上述情况下离婚时,房产证上有名字一方,如果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权益法院是无力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另一方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判决一方给予适当补偿。 麻烦您抽空给个好评,十分感谢。

  • 2020.05.27

    请问房子交付以后,办产权证可以多久啊?多久内一定要办啊?

    宋晨资深置业专家

    您好,房屋交付后对办产权证没有硬性的时间要求,您想什么时候办就什么时候办。但需要提醒您的是,根据目前南京的限售政策,办理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房屋才可以出售,迟迟不办证带来的最大问题就是会影响房屋后续买卖。所以还是建议您尽量早点办证,以免后续想卖的时候没办法操作。 麻烦您抽空给个好评,十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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